刑事法律服务

刑法.罪名(483个)

注:具体罪名加粗部分为监委有权管辖罪名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12)
1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第108条
9叛逃罪第109条
10间谍罪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
12资敌罪第112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54)
13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同上
15爆炸罪同上
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18失火罪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同上
20过失爆炸罪同上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23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
32帮助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一
33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二
3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三
35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第120条之四
36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第120条之五
37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第120条之六
38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
39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
40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123条
41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1款
42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2款
4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4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
45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条
46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
47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第2款
48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128条第1款
49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条第2款、第3款
50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条
51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条
52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
53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条
54交通肇事罪第133条
55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
56妨害安全驾驶罪第133条之二
57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第1款
58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第134条第2款
59危险作业罪第134条之一
60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
61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5条之一
62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
6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
64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
65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
66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1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0)
67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68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第141条
69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第142条
70妨害药品管理罪第142条之一
7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第143条
7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73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5条
7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
75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条
76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148条
第二节 走私罪(10)
77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第1款
78走私核材料罪同上
79走私假币罪同上
80走私文物罪第151条第2款
81走私贵重金属罪同上
82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同上
8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第151条第3款
84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条
85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条
86走私废物罪第152条第3款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
87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条
88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59条
89欺诈发行证券罪第160条
90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1条
91妨害清算罪第162条
92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
93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第162条之一
9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3条
95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64条
96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第2款
9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
9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
9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10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第168条
10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同上
10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条
10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条之一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
104伪造货币罪第170条
105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171条第1款
10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1条第2款
107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2条
108变造货币罪第173条
109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174条第1款
110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第174条第2款
111高利转贷罪第175条
11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第175条之一
11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
11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77条
115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177条之一第1款
116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第177条之一第2款
11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178条第1款
118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8条第2款
119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
120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
121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180条第4款
122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第181条第1款
123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1条第2款
124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第182条
125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第185条之一第1款
126违法运用资金罪第185条之一第2款
127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6条第1款
128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第187条
129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8条
130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89条
131骗购外汇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132逃汇罪第190条
133洗钱罪第191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8)
134集资诈骗罪第192条
135贷款诈骗罪第193条
136票据诈骗罪第194条第1款
137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4条第2款
138信用证诈骗罪第195条
139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
140有价证券诈骗罪第197条
141保险诈骗罪第198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14)
142逃税罪第201条
143抗税罪第202条
144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3条
145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第1款
14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
147虚开发票罪第205条之一
148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
149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
150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第1款
15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1款
15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第209条第2款
153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3款
154非法出售发票罪第209条第4款
155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第210条之一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8)
156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157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158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
159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160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
161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8条
162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
16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第219条之一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13)
164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1条
165虚假广告罪第222条
166串通投标罪第223条
167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16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224条之一
169非法经营罪第225条
170强迫交易罪第226条
171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第227条第1款
172倒卖车票、船票罪第227条第2款
17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228条
174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第1款、第2款
175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229条第3款
176逃避商检罪第230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3)
177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178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
179故意伤害罪第234条
180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34条之一第1款
181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5条
182强奸罪第236条
183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第236条之一
184强制猥亵、侮辱罪第237条第1款
185猥亵儿童罪第237条第3款
186非法拘禁罪第238条
187绑架罪第239条
188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189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1条第1款
190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第242条第2款
191诬告陷害罪第243条
192强迫劳动罪第244条
193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第244条之一
194非法搜查罪第245条
195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
196侮辱罪第246条
197诽谤罪第246条
198刑讯逼供罪第247条
199暴力取证罪第247条
200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
201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第249条
202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0条
203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条
204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第251条
205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条
206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3条第1款
207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条之一
208报复陷害罪第254条
209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5条
210破坏选举罪第256条
21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
212重婚罪第258条
213破坏军婚罪第259条第1款
214虐待罪第260条
215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第260条之一
216遗弃罪第261条
217拐骗儿童罪第262条
218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第262条之一
219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条之二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3)
220抢劫罪第263条
221盗窃罪第264条
222诈骗罪第266条
223抢夺罪第267条第1款
224聚众哄抢罪第268条
225侵占罪第270条
226职务侵占罪第271条第1款
227挪用资金罪第272条第1款
228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条
229敲诈勒索罪第274条
230故意毁坏财物罪第275条
231破坏生产经营罪第276条
232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46)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56)
233妨害公务罪第277条第1款至第4款
234袭警罪第277条第5款
235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278条
236招摇撞骗罪第279条
237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238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239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第280条第2款
240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第280条第3款
241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第280条之一
242冒名顶替罪第280条之二
243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第281条
244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282条第1款
245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282条第2款
246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3条
247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4条
248组织考试作弊罪第284条之一第1款、第2款
249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第284条之一第3款
250代替考试罪第284条之一第4款
25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
25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第2款
25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285条第3款
25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
255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286条之一
256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第287条之一
257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287条之二
258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288条
259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290条第1款
260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290条第2款
261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第290条第3款
262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第290条第4款
26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条
264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第291条之一
26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第291条之一
266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第291条之一第2款
267高空抛物罪第291条之二
268聚众斗殴罪第292条第1款
269寻衅滋事罪第293条
270催收非法债务罪第293条之一
27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第1款
27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第294条第2款
27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第4款
274传授犯罪方法罪第295条
275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6条
276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7条
277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8条
278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第299条
279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第299条之一
280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300条第1款
28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第300条第2款
282聚众淫乱罪第301条第1款
283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第301条第2款
284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第302条
285赌博罪第303条
286开设赌场罪第303条第2款
287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第303条第3款
288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第304条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20)
289伪证罪第305条
290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第306条
291妨害作证罪第307条第1款
29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第2款
293虚假诉讼罪第307条之一
294打击报复证人罪第308条
295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第308条之一第1款
296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第308条之一第3款
297扰乱法庭秩序罪第309条
298窝藏、包庇罪第310条
299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第311条
300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
30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
302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第314条
303破坏监管秩序罪第315条
304脱逃罪第316条第1款
305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第316条第2款
306组织越狱罪第317条第1款
307暴动越狱罪第317条第2款
308聚众持械劫狱罪第317条第2款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8)
309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18条
310骗取出境证件罪第319条
311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第320条
312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第320条
313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
314偷越国(边)境罪第322条
315破坏界碑、界桩罪第323条
316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第323条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10)
317故意损毁文物罪第324条第1款
318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第324条第2款
319过失损毁文物罪第324条第3款
320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第325条
321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322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27条
323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328条第1款
324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第328条第2款
325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第329条第1款
326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第329条第2款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13)
327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330条
328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第331条
329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第332条
330非法组织卖血罪第333条第1款
331强迫卖血罪第333条第1款
332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第334条第1款
333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34条第2款
334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第334条之一
335医疗事故罪第335条
336非法行医罪第336条第1款
337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第336条第2款
338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第336条之一
339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第337条第1款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6)
340污染环境罪第338条
341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第339条第1款
34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第339条第2款
34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0条
344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341条第1款
345非法狩猎罪第341条第2款
346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第341条第3款
347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2条
348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第342条之一
349非法采矿罪第343条第1款
350破坏性采矿罪第343条第2款
351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第344条
352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第344条之一
353盗伐林木罪第345条第1款
354滥伐林木罪第345条第2款
355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345条第3款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2)
35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357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58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第1款、第2款
359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第1款
360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36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36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363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第1款
364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第2款
365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366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367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第355条之一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
368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69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70协助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3款
37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9条第1款
372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59条第2款
373传播性病罪第360条第1款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5)
37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3条第1款
375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第363条第2款
376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64条第1款
377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第364条第2款
378组织淫秽表演罪第365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3)
379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368条第1款
380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68条第2款
38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
382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第2款
38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第1款
384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第2款
385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第371条第1款
386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第371条第2款
387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372条
388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第373条
389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73条
390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4条
391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75条第1款
392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75条第1款
393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第375条第2款
394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第375条第3款
395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376条第1款
396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第376条第2款
397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第377条
398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378条
399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79条
400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第380条
401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第381条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14)
402贪污罪第382条
403挪用公款罪第384条
404受贿罪第385条
405单位受贿罪第387条
406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8条之一
407行贿罪第389条
408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第390条之一
409对单位行贿罪第391条
410介绍贿赂罪第392条
411单位行贿罪第393条
41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第1款
413隐瞒境外存款罪第395条第2款
414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96条第1款
415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96条第2款
第九章 渎职罪(37)
416滥用职权罪第397条
417玩忽职守罪第397条
418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419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420徇私枉法罪第399条第1款
42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第2款
422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第399条第3款
423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上
424枉法仲裁罪第399条之一
425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第1款
426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第2款
427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
428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
429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3条
430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
431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第1款
432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405条第2款
43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6条
43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7条
435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8条
436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第408条之一
437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409条
438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
439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10条
440放纵走私罪第411条
441商检徇私舞弊罪第412条第1款
442商检失职罪第412条第2款
443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条第1款
444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3条第2款
445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
446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第415条
447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415条
448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1款
449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2款
450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
451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418条
45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419条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31)
453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
454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
455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2条
456投降罪第423条
457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
458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5条
459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6条
460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第427条
461违令作战消极罪第428条
462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第429条
463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464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第1款
465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第2款
466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
467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
468战时造谣惑众罪第433条
469战时自伤罪第434条
470逃离部队罪第435条
471武器装备肇事罪第436条
472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第437条
473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8条
474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39条
475遗弃武器装备罪第440条
476遗失武器装备罪第441条
477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442条
478虐待部属罪第443条
479遗弃伤病军人罪第444条
480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第445条
481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
482私放俘虏罪第447条
483虐待俘虏罪第448条

每个阶段会见至少2次(去看守所会见的,当天及时将会见情况告知家属)

一、公安侦查阶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二、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提交法律意见书。

三、法院审判阶段:参与庭审,发表质证意见、辩护意见。

阅读更多:

刑事案件罪名

常见量刑指导意见

司法机关办案期限